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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师“减负”动真格: 不再安排中小学教师“护学岗”和巡河

发布日期:2025-03-06 06:57 点击次数:99

这个新学期,教育领域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各地教育部门均出台了一些措施,为中小学师生“减负”。其中,诚意最大的非广东省教育厅莫属,不仅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课间时间延长至15分钟,禁止老师“拖堂”、落实每天一节体育课,还给广大中小学教师也“减负”了,减轻了他们的非教育教学负担。

开学伊始,广东省教育厅就发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防范学生溺水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分别减免调了学校、中小学教师交通安全管理和优化防范学生溺水方面的事务。

其中,《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里规定:学校不得要求教师承担校外交通安全巡查任务;不得要求教师在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劝导学生及家长遵守交通规则,纠正学生及家长不戴头盔、超员超载、闯红灯、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专业部门)不得要求学校签订家校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防范学生溺水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则规定:各地教育部门不得把应由专业部门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摊派给学校,不得安排学校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水库、江河湖泊等重点水域,不得要求学生、家长签订承诺书、责任书,不得把防溺水工作台账作为校长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倒查的重要依据。

换而言之,从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广东省的中小学教师无须再承担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以及防范学生溺水两大方面的非教育教学事务,或者只需适当配合专业部门的工作即可,“减负”力度相当大。

当然,之所以作出这么大的调整,也是事出有因。开学前夕,惠州市教育部门就因为安排巡河、做消防宣传,违反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被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抓典型”,在全国范围进行通报。而惠州市教育局一系列违反《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做法,又是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来做的,所以尽管广东省教育厅没有被“抓典型”,也要取消掉一些违反《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的要求。

不管怎样,广东省教育厅此举为中小学教师“减负”起了一个非常积极的开头,希望后续有更多的“减负”文件,减少中小学教师的非教育教学事务,让广大教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专注于教育教学本身,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俗话说“专业人干专业事”,之所以设置这么多专业部门,就是让不同的部门去承担自身职责范围的工作,各行其是,才能使国家和社会高效有序地运转。学校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而教师就是具体负责教书育人的人,他们的时间和精力应该都投入在教书育人上面,才能最大化发挥他们的作用和能量。让他们去承担一些非教育教学事务,不仅会降低解决相关事务问题的效率,造成资源浪费,也会降低教师们的教育教学质量。

减除教师们的非教育教学事务,让他们专注投入到教育教学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才是王道!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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